在现代社会中,权利是组织、集团或个人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,而权柄则是规则、法律、规章制度等形式化制度赋予的有关行使权力的人的授权,是一种被其他人普遍认可和接受的正当的或一般化的权力,其背后是源自规则的强大力量。
权柄的作用是缩小行为者自主性,限制行为范围,平衡各方利益,实现组织、治理等目标。同时,规则、法律等形式化制度的存在或建立,也需要足够的权柄予以支持和保障。由此看来,规则与权力并不是对立的,而是相互依存、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。
权柄的存在须建立在规则之上,而规则的制定需要维护者拥有权柄,这样,规则才能够被普遍认可和服从。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中,儒家思想一直奉行“文治”的理念,希望通过制定规则和建立权柄,以保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秩序的稳定和可持续性。
权柄兜底,规则与权力的有机结合才是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。只有在正确的道路上认真行驶,我们才能够更加稳健地向前进。